四川华一电器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四川华一电器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峨边金光电冶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申请执行人四川华一电器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峨边金光电冶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执行裁定书
      发布日期:2015-11-09
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5)峨边执字第67号
申请执行人四川华一电器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广汉市三亚路一号,组织机构代码:72981964-3。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峨边金光电冶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四川省峨边县沙坪镇核桃坪工业区,组织机构代码:69226200-0。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四川华一电器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峨边金光电冶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申请人四川华一电器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回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5)峨边民初字第201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曹登金
审判员周艳
代理审判员彭杰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书记员佘鲁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