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龙腾市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南京市锦艺苗木专业合作社、灵璧县龙腾市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皖1323执598号
申请执行人:南京市锦艺苗木专业合作社,住所地江苏省浦口区汤泉街道高华社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20111MA1N87ER2Y(1/1)。
法定代表人:赵艺,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灵璧县龙腾市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朝阳镇朝阳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237918501901(1-1)。
法定代表人:赵传良,该公司经理。
申请执行人南京市锦艺苗木专业合作社与被执行人灵璧县龙腾市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查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安徽省灵璧县人民法院(2018)皖1323民初5501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尤 宇
执行员 徐 虎
执行员 段学林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书记员 刘 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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