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龙腾市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灵璧县龙腾市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马术刚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宿州市埇桥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皖1302执183号
申请执行人:灵璧县龙腾市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237918501901(1-1),住所地灵璧县朝阳镇朝阳街。
法定代表人:赵传良。
被执行人:马术刚,男1973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住宿州市埇桥区。
本院在执行龙腾市政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马术刚其他案由一案中,本院在执行过程中,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现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经合议庭评议,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可再次申请执行。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皖1302执183号案件的本次执行程序。
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 判 长  王 伟
人民陪审员  谢万华
人民陪审员  沈艳芳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一日
书 记 员  谢立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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