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铁道控股有限公司

光明铁道控股有限公司、北京继瑜宏业物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浙江省龙游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0)浙0825执756号
光明铁道控股有限公司、北京继瑜宏业物资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光明铁道控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继瑜宏业物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19)浙0825民初657号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光明铁道控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2020年05月09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北京继瑜宏业物资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0)浙0825执756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