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1084执801号
申请执行人:扬州市强胜电气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江苏省高邮市。
被执行人:湖南永港伟方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在湖南省长沙市。
关于申请执行人扬州市强胜电气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永港伟方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湖南永港伟方科技有限公司已给付了238255.55元及执行费3444元,合计241699.55元,被执行人湖南永港伟方科技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完毕,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扬州市强胜电气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2020)苏1084民初4922号民事判决书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张玉来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书记员 沈 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