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建工安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贵州建工安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丁旗街道办事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黔04执保87号
申请人贵州建工安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丁旗街道办事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本院作出的(2021)黔04民初43号之一民事裁定书,采取了如下解除保全措施: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丁旗街道办事处所有的位于镇宁县丁旗镇农贸批发市场1#楼(建筑面积:1939.6㎡)、***农贸批发市场2#楼(建筑面积:637.44㎡)的查封。
二、已将上述解除查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镇宁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本案已解除保全完毕,并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