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宇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建工安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普定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黔0422执2379号之二
本院于2021年10月17日因申请执行人贵州宇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贵州建工安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21)黔0422执2379号执行裁定书中文字出现错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
在(2021)黔0422执2379号执行裁定书第1页正文第18行、第2页正文第3行、第4行:“被执行人贵州宇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应更正为:“被执行人贵州建工安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审 判 员 ***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李 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