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全季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全季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某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苏0591民初16814号
原告:苏州全季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苏州市。
法定代表人:顾苏华。
委托诉讼代理人:顾庆欢,江苏问勋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船,江苏问勋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告:***,男,1979年4月15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苏州。
本院于2021年12月17日受理了原告苏州全季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苏州全季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现申请撤回对被告***的起诉,并明确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王 贞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姚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