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0112执62号
广州市白云泵业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中沃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你们之间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粤0112民初1085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福建中沃建设有限公司未履行上述裁决书确定的义务,根据申请执行人广州市白云泵业集团有限公司的申请执行,本院于2020年1月3日立案执行。
执行过程中,经申请人确认,被执行人尚欠款项为106745元,现本院依法强制扣划被执行人名下银行存款,并在扣除执行费后,将款项发放给申请人。因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完毕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