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信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市华彩网络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信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113执恢881号
西安市华彩网络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信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西安市华彩网络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信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陕0113民初2225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113执恢881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2年6月27日结案。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