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耀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南通宏祥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南通耀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612执3055号
申请执行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通耀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额为244073.48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执行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银行存款247634.48元,收取执行费3561元后退付于申请执行人244073.48元,不足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现本案执行完毕,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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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