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望数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卓望数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与某某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0106民初13049号
原告:卓望数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深港产学研基地大楼西座六楼南翼。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东卫(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东卫(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1977年5月12日出生,汉族,身份证住址广州市天河区。
原告卓望数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与被告葛**不当得利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3日立案。原告卓望数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6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卓望数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卓望数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523元,由原告卓望数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五月九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