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望数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卓望数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与某某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粤0307民初25989号
原告:卓望数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南区深港产学研基地大楼西座六楼南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23049318F。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东卫(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东卫(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汉族,1978年2月13日出生,现住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原告卓望数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与***不当得利纠纷,本院于2020年7月21日立案。原告卓望数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卓望数码技术(深圳)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一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