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建业工程有限公司

彭州市鹏鑫墙材建材厂(普通合伙)与中科建业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彭州市人民法院

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

(2020)川0182执2383号

彭州市鹏鑫墙材建材厂(普通合伙):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彭州市人民法院(2020)川0182民初1746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10月16日立案受理彭州市鹏鑫墙材建材厂(普通合伙)申请执行中科建业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132906元,执行费1894元。执行中,已将案款132906元转至申请人账户,执行费1894元已上缴财政,该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