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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703执1372号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421991元及利息。本院立案执行后,经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申请执行人书面写明本案执行完毕可以结案。至此,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苏0703民初3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本案实体终结。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