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三友特种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三友特种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西沙沟居民委员会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0)鲁0323执保880号
申请人:山东三友特种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日照市东港区秦楼街道山东路379号江豪大厦19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3236954298652。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申请人: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西沙沟居民委员会,住所地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西沙沟村。
法定代表人:任相安,主任。
申请人山东三友特种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西沙沟居民委员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0年6月30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130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并提供了相应的担保。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1300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剑
二〇二〇年七月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