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秦山丰钦云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陕西一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汉阴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4)陕0921执264号 申请执行人陕西秦山丰钦云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汉阴县城关镇中堰村二组。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陕西一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商洛市商州区陈塬乡西新村二组。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陕西秦山丰钦云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陕西一林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汉阴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陕0921民初173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对本案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