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等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京0102执6714号
申请执行人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科航路2877号。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执行人北京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8号B座237号(德胜园区)。
法定代表人:邵以丁,董事长。
关于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与北京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京0102民初42986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向本院申请执行。在诉讼阶段本院保全查封了北京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招商银行账户×××,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四十七条以及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扣划北京优朋普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招商银行账户×××内金额伍佰万元整。
二、扣划上述金额后解除该账户的查封措施。
本裁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三月八日
书记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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