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等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鲁0191民初2637号
原告: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下李朗社区李朗路一号兆驰创新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顾伟。
被告: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舜华路街道科航路2877号。
法定代表人:王方。
被告:山东汇众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兴元街1677号6号楼17层。
法定代表人:刘卫华。
原告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浪潮软件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汇众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4月12日立案。原告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深圳市兆驰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 判 员 王雁如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三日
法官助理 裴 静
书 记 员 孙 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