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建衡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沈阳建衡电气安装有限公司、沈阳电业电气安装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辽0111民初7798号
原告:沈阳建衡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苏家屯区十里河镇板桥村。
法定代表人:王积山,系该公司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吕贵征,辽宁群英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沈阳电业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和平区八经街59号。
法定代表人:高飞,系该公司经理。
被告:沈阳电业电气安装有限公司苏家屯分公司,住所地沈阳市苏家屯区乔松路51号。
法定代表人:赵胜旭,系该公司经理。
二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刘畅、郭皓天,辽宁申扬律师事务所律师。
本院在审理原告沈阳建衡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与被告沈阳电业电气安装有限公司、沈阳电业电气安装有限公司苏家屯分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因该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长  孙皎
人民陪审员  律丹
人民陪审员  郭婕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书 记 员  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