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某某、白山市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602执774号
***、白山市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与白山市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因白山市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按(2022)吉06民终107号民事判决书执行相关义务,***申请返还购房款及装修款198,900.00元、案件受理费2139元、迟延履行金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到位206,039元、执行费2916元。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2)吉06民终107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