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蓝天集团有限公司

保全人深圳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保全人吉林省蓝天集团有限公司民事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和龙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财 产 保 全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2406执保44号
申请保全人深圳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与被保全人吉林省蓝天集团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根据本院作出的(2022)吉2406财保12号民事裁定书,本院执行局于2022年5月31日办理完毕(2022)吉2406财保12号民事裁定书中所确定事项。保全的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