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昂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某某等与某某等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12民初45450号 原告:任雅瑄,男,1987年1月6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通州区。 原告:***,女,1987年8月8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通州区。 被告:北京昂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56号1205室[园区]。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1963年4月10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通州区。 原告任雅瑄、***与被告北京昂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21日立案。2022年6月23日,任雅瑄、***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 本院经审查认为,任雅瑄、***自愿向本院申请撤回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任雅瑄、***撤诉。 审 判 员  武 威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朱 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