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昂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某某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北京东运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12民初37753号 原告:**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长宁区遵义路100号虹桥上海城B栋2683-15**。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申洋洋,男,该公司员工。 被告:北京昂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56号1205室[园区]。 法定代表人:**。 被告:北京千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口子村东1号院17号楼1至3层。 法定代表人:***。 被告:北京东运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通州区光华路甲1号1幢3层320号。 法定代表人:**。 被告:**,男,1963年4月10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 被告:***,女,1965年4月19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 原告**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昂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千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东运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19日立案。原告**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现原告**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国际租赁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夏 璐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