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陵县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兰陵县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临沂市沂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鲁1391执121号

申请执行人:兰陵县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兰陵县。

法定代表人:李洪丞,职务:董事长。

被执行人:临沂市沂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沂高新区。

法定代表人:主父国政,职务: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兰陵县第三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与被执行人临沂市沂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本案已执行完毕。

现通知结案。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