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吉林省万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吉0106民初4511号
原告:张珂,女,满族1988年11月11日生,现住址:长春市汽开区。
被告:吉林省万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绿园区。
法定代表人:***。
原告张珂与被告吉林省万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中,依照《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原告未在规定期限内交纳诉讼费用,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郎 萍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四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