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港通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郑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郑州市港通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其他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豫0103执1659号
申请人:郑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被执行人:郑州市港通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关于郑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申请执行郑州市港通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行政非诉执行一案,申请人郑州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豫0103行审7号行政裁定书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现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申请人向法院出具结案证明申请法院结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豫0103执1659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长  韦亚磊
审判员  李昌松
审判员  李 靖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五日
书记员  王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