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天瑞信息传播有限公司

某某、湖北天瑞信息传播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鄂0106民初18783号
原告:***,男,1970年9月4日出生,汉族,居民身份证住址武汉市武昌区,
被告:湖北天瑞信息传播有限公司,住所地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88号都市经典E栋4单元13层2室。
法定代表人:唐锐,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游淋,湖北正苑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孟越,湖北正苑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诉被告湖北天瑞信息传播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20日立案。原告***以双方已达成和解且履行完毕为由,于2022年1月14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84元,由原告***负担。
审判员  卓明艳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书记员  杨 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