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风向标教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风向标教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亿捷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粤0307民初11985号
原告:深圳风向标教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区嶂背村嶂背路5号厂房第一至第三层、办公楼第三、四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45197178M。
法定代表人:王玉彪。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潇,北京市浩天信和(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向南,北京市浩天信和(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成都亿捷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二段17号70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7684567373G。
法定代表人:谢兴渝。
原告深圳风向标教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成都亿捷电子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22日立案。原告深圳风向标教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深圳风向标教育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杨红梅
二〇二〇年五月九日
书记员  钟远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