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591执107号
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陆巷村村民委员会:
申请执行人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苏州市吴中区东山镇陆巷村村民委员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已强制执行完毕,被执行人共履行人民币188496.04元,其中货款人民币183821.04元,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988元,执行费人民币2687元。至此,苏州首创嘉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苏0591民初1205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