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与某某和某某(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京0114民初3974号
原告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国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5日立案。原告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长沙开元仪器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审判员 郭 玮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