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梦之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济南中飞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梦之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民事裁定书
(2018)鲁01民初1492号
原告济南中飞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上海梦之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巩玉刚、游秀芬、山东泽众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22日立案。原告于2018年12月1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诉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济南中飞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0800元,减半收取计5400元,由原告济南中飞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长  李宏军 审判员  庄辛晓 审判员  李新岩
书记员  杜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