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鲁海电器有限公司

淄博市鲁海电器有限公司、青岛圣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391执恢28号 淄博市鲁海电器有限公司、青岛圣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于2022年2月15日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淄博市鲁海电器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圣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向其公司支付20000元,现申请执行人已实现案款20000元,申请执行费1865元已到位,至此,本案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执行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淄博市鲁海电器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圣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山东省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鲁0391民初1890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