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圣起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山东钜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1092民初2289号

解除保全申请人:山东圣起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82688299396T),住所地新泰市羊流工业园区(杨家庄村牛石路东)。

法定代表人:徐西恒,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梁星,山东健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宋楠楠,山东健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山东钜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MA3CECC5XU),住所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崮山镇皂埠工业园区内的2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王进发,董事长。

申请人山东圣起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山东钜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20)鲁1092执保405号保全裁定,查封了被申请人名下的银行存款。申请人于2020年10月12日向本院申请解除上述保全措施。

本院经审查认为,山东圣起重型机械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申请人山东钜承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王 凤 华

二〇二〇年十月十二日

书记员 许竞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