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澳卓建材有限公司

**与深圳市澳卓建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粤0309民初449号 原告:**,男,汉族,1974年5月8日出生,身份证住址四川省仪陇县, 被告:深圳市澳卓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街道***路牛栏前国际安防电子城第八层D区828、829、83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515004355。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深圳市澳卓建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原告以双方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在本案诉讼期间申请撤诉,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权利所作的处分,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撤回起诉。 审判员  ***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