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辽0114执恢369-5号
申请执行人:天津市中安诚成科技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辽宁宏伟鑫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人天津市中安诚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辽宁宏伟鑫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3084756.1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至此,天津市中安诚成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辽0114民初1069号民事判决(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刘福成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日
书记员 :孙晟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