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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企航电梯有限公司与东辽县兴凯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302执保318号
申请人:四平市企航电梯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东辽县兴凯房屋开发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赵书波。
四平市企航电梯有限公司与东辽县兴凯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未查到被申请人有财产可供保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该案按无标的物可实施保全方式结案。
执行员 蔡海军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孙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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