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豫1103执180号
申请执行人:冉领花,男,汉族,1962年11月5日出生,住漯河市郾城区。
被执行人:河南新未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漯河市郾城区嵩山路舒曼财富广场B座。
冉领花申请执行河南新未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双方达成执行和解,长期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豫1103执18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张营祥
审判员 鲁芳芳
审判员 寇浩华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七日
书记员 XX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