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19)沪0115民初88560号之一
本院在审理原告上海华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深圳市威通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过程中,本院于2020年4月15日出具(2019)沪0115民初88560号财产保全的裁定。现原告向本院申请解除对被告深圳市威通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17,450元的冻结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的财产保全措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告深圳市威通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17,450元的冻结或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财产的财产保全措施。
审 判 员 左翠莲
法官助理 孙 佳
书 记 员 万春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