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永盛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汉中职业技术学院与汉中市永盛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陕0702执1816号
申请执行人汉中职业技术学院与被执行人汉中市永盛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陕0702民初590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该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2019年9月5日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偿还337457元,本院依法受理。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缴纳案款合计587457元,且已返还汉中职业技术学院租赁设备13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被执行人汉中市永盛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本案的执行内容,现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