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三一二地质队

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三一二地质队、北京亚太经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皖0191执1490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三一二地质队,住所地安徽省蚌埠市雪华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0000485224191X。
法定代表人:*文斌,队长。
被执行人:北京亚太经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住,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院**楼(金源时代商务中心**楼)**(**B,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786157551W。
法定代表人:***。
本院在执行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三一二地质队与北京亚太经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安徽省地质矿产勘查局三一二地质队与被执行人北京亚太经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属于长期履行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皖0191执149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唐峻
审判员*刚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
法官助理***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