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信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云0629执748号
申请执行人:云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船房村3折居民小组401号。
法定代表人:谭华林。
被执行人:**,女,1986年08月28日出生,住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
被执行人:宗方兴,男,1984年10月25日出生,住云南省昭通市威信县。
申请执行人云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宗方兴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云06民终1317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依法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查询、查封、冻结、扣押、扣留、提取、划拨、拍卖、变卖、变价被执行人**、宗方兴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执判员何岵霖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 夏朝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