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八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省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某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赣0321执保2号 湖南省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西省某某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解除保全一案,根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赣0321民初885-2号之二民事裁定书的内容,本院于2022年1月7日已解除对湖南省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的中国工商银行1910××××9050及中国建设银行4305××××0286账户的冻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本案以解除保全方式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