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川黄河军事文化博览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发文稿纸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宁0104执保1038号
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人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银川黄河军事文化博览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宁0104财保57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定续冻结银川黄河军事文化博览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开户行:中信银行银川分行营业部,账号×××),期限为一年。经本院执行,该案已执行完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申请人徐州中煤百甲重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银川黄河军事文化博览园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宁0104财保57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