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星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深圳星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粤0306民初16607号
原告:深圳星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林治星。
委托诉讼代理人:赖利伟。
被告:***,男,汉族,1962年1月6日出生,住址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
原告深圳星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25日在本院起诉上述被告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予以受理。原告深圳星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应按其自动撤诉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深圳星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自动撤诉处理。
审判员 周 敏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日
书记员 赵泽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