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美天第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172宿迁市湖滨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江苏大美天第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1311执保172号
关于本院业务庭解除对宿迁市湖滨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行账户资金15768649.4元的冻结,经查询该账户已于2020年保全到期,故无标的物解保,建议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