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1323执保366号
惠东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关于申请人**呜与被申请人***、广东东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惠东县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粤1323民初2844号之五民事裁定书,已完成如下保全事项:
一、已解除了本院作出的(2020)粤1323民初2844号之三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在××银行广东省惠州市惠阳金惠支行(账号:6222********)存款的冻结。
二、已解除了本院作出的(2020)粤1323民初2844号之三民事裁定书中对被申请人广东东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被申请人惠东县××××有限公司应收工程款的冻结。
至此,本案保全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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