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某某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惠东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粤1323执保271号 惠东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 关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广东东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2)粤1323民初90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完成如下保全事项: 冻结金额以人民币5496040.31元为限,已冻结了被申请人广东东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案外人惠东县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应收工程款,冻结期限为三年。 至此,本案保全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四月一日 第1页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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