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豫0104执2908号
申请执行人:郑州市管城区美胜物资供应站
被执行人:河南建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师玉,男性;
被执行人:丁发祥,男性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郑州市管城区美胜物资供应站与被执行人河南建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郑州天安置业有限公司、**、丁发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郑州市管城区美胜物资供应站自愿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7)豫0104执2908号案件的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鲁倩影
审判员杨兵
审判员季楠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