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铭泰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铭泰消防技术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千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粤0304民初50234号
上列原告深圳市铭泰消防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千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银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8月20日立案后,原告深圳市铭泰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法定期限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应按其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深圳市铭泰消防技术有限公司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肖英
书记员  胡洁